所有人都注意到了,美国酿酒厂几乎全为有德国血统、立场大概也偏向德国的男人所有。禁酒令的倡导者抓住了这一点,让喝啤酒显得像是叛国行径。“我们要跟3个敌人对抗——德、奥,还有酒。”美国刚一参战,玉米片公司凯洛格(Kellogg)就在广告里这么说。从事实的角度看,这个说法是站得住脚的。一家主要靠酿酒厂资助的组织全国德美联盟(The National German-American Alliance)不但游说反对禁酒令,还暗中迂回支持德皇威廉二世。这样的利益联合,可不会给自己赢来多少朋友。
反德情绪的高涨带给禁酒运动极大的推动力。在获得新能量的反聚会联盟的熟练引导下,一个州又一个州批准了宪法第十八修正案,禁止酒精的生产和消费。1919年1月16日,内布拉斯加州成为第36个批准该修正案的州,禁酒令得到了多数州的支持,一年后生效执行。
虽然第十八修正案宣布饮酒为非法活动,让禁酒令成为法律事实,但它对法律应怎样运作未做定义,也没有说明什么是、什么不是“酒精饮料”。于是又制定了另一项法令,史称《沃尔斯泰德法案》(Volstead Act),来应对细节问题。该法案以安德鲁·沃尔斯泰德(Andrew J. Volstead)为名,他是林德伯格在明尼苏达州的老乡,所蓄的大胡子像块熊皮毯子一样挂在他脸上。沃尔斯泰德本人虽不喝酒但对此事并不狂热,从没想过要在全国禁酒。他的名字之所以跟这部法令挂钩,只不过是因为他当时是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受命负责起草这部法案。在接下来的10年里,沃尔斯泰德的名字尽管到处回响,但下次选举时他就遭到了选民的抛弃,回到故乡格拉尼特福尔斯静悄悄地从事着法律工作,并以阅读国会议事录为主要爱好。韦恩·惠勒一直宣称这部法律是自己亲手起草、撰写的,但沃尔斯泰特德强烈抗议。不过,这两个人为什么要争夺这份“荣光”,谁也搞不明白,因为事实证明那是一部构建大有问题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