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去,”双胞胎其中一人说,“这是一年中最棒的日子。”
“不了,”她对她们说,“不,谢谢。”可是这主意已经深深植入她的脑子里,一直挥之不去。她父母肯定不会答应。“我不赞成,”她母亲会说,“我不赞成。”可是一个星期后,那些姑娘再次向她发出邀请,她忍不住说了好。是的,她想要一张票。她还没来得及阻止自己,那些话就脱口而出了。
“那就说好了,”姑娘们说,“我们一块儿去,莫琳。”原来她们知道她的名字,她们并没有把她当成笑话。
她把票藏在大衣口袋里。她不会去的,因为像莫琳这样的姑娘从来不参加节礼日舞会。
可是,那种感觉又来了——令人兴奋的悸动,仿佛一些事情即将发生改变。这可能要归功于埃斯特·休斯最开始分给她喝的那一小口金酒。莫琳从未喝过金酒,直到现在她还能感觉到嗓子眼在冒烟,像被火燎了一样。紧接着,一阵突如其来的风像色老头儿一样吹起了姑娘们的大衣,所有人都尖叫起来。“啊!快起开!”
“等我们走到那儿,我头发该成鸟窝了。”帕蒂·德里斯克尔说。这回她可以放心笑了,因为帕蒂把手电筒摆在下巴上,用力噘起嘴唇,手电筒的光在她左眼底下打出一道阴影,像朵紫色的花。她说得没错,她的头发已经彻底挣脱发夹,变成一团红铜色的鬃毛。几个姑娘用胶带把发卷粘了起来,埃斯特·休斯则把卷发夹一直卡在头上,用围巾裹了起来。她打算把卷发夹留到最后一刻。她在手包里放了一瓶雅蝶发胶,还有一瓶黑玫瑰香水。她说那是圣诞节得到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