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必须认识到,尽管有关制度、事件和环境的真实历史与精神史及精神史内在的逻辑要求完全无关,但经济和政权主要的命运星宿、质与量的特点、平民间的种族混合,这些无疑显示出总体风格与同时期精神文化之间的某些类同——纵使群众(“大多数”)与杰出的领袖(“少数”)很难得配合默契。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存在,因为正像逻辑个人主义的历史理论和自然集体主义的历史理论所假定的那样,上述因素中的一个总使其他的因素与自己的形象相符。例如说这类“协议”基于这一事实:在一个时代和一个群体中,受实因素历史“引导”的高一级的精神结构,同根据实因素历史而发生在精神史不同区域的艺术品的生产,二者是同一种结构。
在相对紧密的连贯的文化发展过程中,“引导”对于真实历史的影响程度并不总是一样的;对这个问题我们在此只能顺便谈几句。引导的作用在文化的三个主要阶段——兴起阶段、全盛阶段和衰落阶段——明显地渐次减弱。由于引导的减弱,导致宿命论的集体主义运动和与之相随的人的决定论观念的增强,这样真实历史的发展过程便变得更少顺从引导。这样一个发展过程的最后阶段是生命的聚集。而且,在最后阶段,精神的、理想的文化和代表并承受这一文化的具体群体,它们与引导实因素历史的“效劳”分离得更为严重,它们只为自己而存在。曾经在真实历史上(甚至在引导的效劳上)构成原因的那个因素——或“相互”因素——日益变成自身的一个结果,一种价值。“为艺术而艺术”,“为科学而科学”,等等,就是后期这类的口号。例如在“时髦”上,完全为自己、为自己的职业天地和职业组织而生活的利己主义者,就是最突出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