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得一点都不错,“爱面子”、“讲脸面”的确成为支配许多中国人行为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因此常就有这么一句话:“死要面子活受罪”,一些人为了“爱面子”甚至可以忍受任何的痛苦,即使自己受罪也无所顾忌。也还常听到另一种类型的话:“这个家伙,真是撕破了脸了,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意思是说,一些人已经连做人的起码要求都不要了,做什么事情都不再会感到惭愧。
近年来,因喝酒导致酒精中毒死亡或酒后驾车而发生车祸死亡的案例颇多。这类案例的背后除了不健康的“酒文化”外,还隐藏着一个“面子”的恶魔。在酒桌上流行这样一种“说法”:“敬酒不吃吃罚酒。”意思是说,给你“面子”你却不要,毫无办法,只能给你一点厉害看看了,那就是一种较为严厉的惩罚。当然,人们为什么不肯“吃敬酒”?就是因为这种“面子”一接受,就意味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相比之下,宁肯受到惩罚,也不愿“吃”带有某种附加条件的“敬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