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马克思以科学的实践观为基础,把唯物主义与辩证法有机结合起来时,也就实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这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
通常认为,唯物主义历史观是一般唯物主义原理在历史领域中的推广与运用。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爱尔维修早就“把他的唯物主义运用到社会生活方面”[39],得到的却是唯心主义历史观。社会生活的特殊性犹如横跨在自然和社会之间的“活动翻板”。在马克思之前,即使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当他们的视线由自然转向社会,开始探讨社会历史时,几乎都被这块活动翻板翻向了唯心主义的深渊。从认识论的角度看,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仍在于以往的哲学家不理解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马克思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从实践出发去理解社会以及社会与自然的关系,从而创立了唯物主义历史观。实践的观点不仅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而且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人们为了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为了能够生活,必须进行物质实践,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为了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人与人之间必须互换其活动,并必然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不过是他们的物质的和个体的活动所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40],并使自然物质转变为社会物质,即使社会生产力本质上也是在人们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实践的确是全部社会关系的发源地和全部社会生活的本质。从根本上说,社会就是在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形成了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